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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双向约谈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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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时间:2018-11-05 08:23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双向约谈”,是指纪委负责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接受意见建议、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或其他党员干部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第三条  约谈对象

  (一)纪委约谈对象:学校党政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领导干部。

  (二)师生员工约谈对象:纪委负责同志。

  第四条约谈原则

  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约谈内容

  (一)纪委约谈内容

  1、约谈对象及所在部门领导班子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约谈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

  4、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情况。

  5、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特别是本部门(单位)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职务消费、办公用房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6、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制度的情况。

  7、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

  8、对未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在思想、工作、生活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批评教育,进行警示提醒,帮助其深刻认识存在的问题,促其自查自纠。

  9、征求对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师生员工约谈内容

  反映学校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约谈程序

  1、纪委约谈应提前与约谈对象预约,告知约谈内容,采取请约谈对象进门谈,或到约谈对象单位谈等方式进行。

  2、廉政约谈一般采取约谈人与约谈对象之间单独谈话的方式进行,根据情况,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3、约谈学校纪委负责同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电子邮箱sdtyxyjiwei@163.com,电话:89655031,说明约谈内容。接受约谈的纪委负责同志3个工作日内向约谈人反馈谈话时间和地点,尽快安排与约谈人谈话,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约谈或者不能约谈的,要向约谈对象作出说明。

  4、约谈过程中纪委工作人员应做好约谈记录。

  5、纪委约谈工作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进行。师生员工约谈纪委负责同志可随时进行。

  第七条  整改落实

  1、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纪委应向约谈对象发出《整改通知书》,约谈对象要对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纪委。整改结束后及时向纪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

  2、对师生员工反映的情况,纪委应按要求调查核实,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应向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发出《整改通知书》促其整改落实,并及时向约谈人反馈调查和整改结果。

  3、纪委应就约谈对象的整改事项、整改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

  第八条  本规定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中共山东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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