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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管道燃气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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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时间:2018-12-06 11:21

  1、地下燃气管道基建处两侧2米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更不允许搭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

  2、严禁机动车辆在燃气管道上行驶和停放。

  3、落水管与室外燃气地下引入管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4、避雷接地线、楼内电源引入零线接地线与室外燃气地下引入管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1米。

  5、室内凡有燃气管道通过的地方,严禁住人睡觉。

  6、严禁单位或个人未经燃气公司的批准,擅自拆、改装燃气表、管道、热水器和其它燃气器具。

  7、严禁用软胶管穿越墙体、金属板等使用燃气。

  8、严禁在室内燃气管道上搭挂电源线及其它杂物,更不允许用燃气管道做零线接地线。

  9、使用燃气管道的用户,不得再用其它燃具做饭、洗浴或取暖。

  10、发现燃气泄漏、起火、爆炸等问题,立即通知燃气公司管线抢修站,济南港华抢修电话:82912319。

  11、室内有燃气泄漏或灶具、热水器、表具等发生问题,及时与燃气公司营业所联系,济南港华服务热线:8815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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