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 2021 年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安排 (一)元旦:2021 年 1 月 1 日至 3 日放假,共 3 天。 (二)寒假:1 月 4 日至 2 月 26 日放假。教职工、学生 2 月 27 日(星期六)报到,3 月 1 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三)清明节: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 (四)劳动节:5 月 1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共 5 天。4 月 25 日(星期日)、5 月 8 日(星期六)上班,分别执行星期一、星 期二的教学安排。 — 2 — (五)端午节:6 月 12 日至 14 日放假,共 3 天。 (六)暑假:7 月 19 日起放假,开学时间待新学年校历确 定后另行通知。 (七)中秋节:9 月 19 日至 21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9 月 18 日(星期六)上班。 (八)国庆节:10 月 1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9 月 26 日(星期日)、10 月 9 日(星期六)上班,分别执行星期四、 星期五的教学安排。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放假安排的,学校将另行通知。 日照校区、附属中学原则上按此执行。若有调整,须报请院 长批准、院长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安排 (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原则上继续 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遵循“非必要不出行”原则,教职工未经批 准不得去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确需离省外出的, 经“智慧山体”按程序报批。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 控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疫情防控落实工作抓实抓细。 (二)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保卫处要牵头组织开展全校 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学生公寓、食堂、财务室、实验室、训练 馆、图书馆、档案室等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特别要检查消防设 施和消防通道,注意查找火灾隐患,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在建 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管工作。假期期间,保卫部门要切实加 — 3 — 强安全巡查工作。 (三)意识形态工作。假期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 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 性的释疑解惑,做好舆论引导。要及时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加强 风险研判和排查化解,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 (四)安全教育工作。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二级学院要 按照惯例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并采取积极措 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突发事故、防交通事故等项 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个人安 全防护,减少聚集活动。 (五)假期值班工作。院长办公室、日照校区办公室、附属 中学办公室、后勤保卫和学生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值 班工作。每次放假前 2天,值班表报院长办公室(办公楼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