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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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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时间:2015-06-16 10:04

  1、在实业开发总公司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政策完成学院的房屋管理与登记工作;

  2、负责学院公用房、住宅、等资源数据及档案的管理与统计;

  3、负责学院房屋拆迁安置及房改工作;

  4、负责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工作;

  5、负责实施入院、离院教职工的入住,退房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6、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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