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基建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鲁体院院字〔2017〕24号文件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防汛的安全工作,现将基建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防汛工作机构的调整及其工作职责、应急预案通知如下:
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景明
副组长:徐桂荣
组员:庞世军、宋扬、崔明群、忻永梅、高明松。
二、防汛工作常设机构
防汛工作常设办公室:基建处物业管理中心;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0531—82617317。
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汛期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施分级管理,严格落实排查制度、值班巡查等制度。
2、健全应急机制,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人。
3、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提高职工防汛突发事件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排查任务和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的培训与演练。
4、保持防汛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和通讯畅通。
5、汛期发生灾害,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6、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7、汇总情况,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
四、防汛应急预案
1、汛期一旦发生灾害,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2、迅速将发生灾害情况上报学校领导。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应急处置,并为处置突发情况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4、快速处置要及时。迅速疏散住户、商户人员并进行撤离;对受伤人员进行快速抢救并拨打112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5、认真做好安抚慰问和宣传工作,由宣传部对外统一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
山东体育学院基建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