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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基建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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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时间:2017-05-04 00:00

  根据鲁体院院字〔2017〕24号文件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防汛的安全工作,现将基建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防汛工作机构的调整及其工作职责、应急预案通知如下:

  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景明

  副组长:徐桂荣

  组员:庞世军、宋扬、崔明群、忻永梅、高明松。

  二、防汛工作常设机构

  防汛工作常设办公室:基建处物业管理中心;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0531—82617317。

  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汛期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施分级管理,严格落实排查制度、值班巡查等制度。

  2、健全应急机制,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人。

  3、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提高职工防汛突发事件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排查任务和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的培训与演练。

  4、保持防汛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和通讯畅通。

  5、汛期发生灾害,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6、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7、汇总情况,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

  四、防汛应急预案

  1、汛期一旦发生灾害,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2、迅速将发生灾害情况上报学校领导。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应急处置,并为处置突发情况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4、快速处置要及时。迅速疏散住户、商户人员并进行撤离;对受伤人员进行快速抢救并拨打112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5、认真做好安抚慰问和宣传工作,由宣传部对外统一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

                                    山东体育学院基建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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