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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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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时间:2016-12-30 00:00

​各党总支,各部、处、室、院、校:

  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纪发〔201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过一个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廉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关键节点。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严格执纪监督,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的新形势下,节日公款吃喝和送礼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但穿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警惕,时常警钟长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的同时,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旗帜鲜明、敢抓敢管,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切实保证中央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对“两节”期间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强化问责追究,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既要问责直接责任又要问责领导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校纪委举报电话:0531-89655252;举报信箱:sdtyxy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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