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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总公司)签订系列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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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时间:2018-04-23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18年3月至4月,基建处先后签订系列安全责任书。

  一、与千佛山街道办事处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按照济南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基建处(总公司)部门负责人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千佛山街道办事处签订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管理目标、奖惩办法等。

  二、与基建处(总公司)科室负责人签订《基建处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做好基建处(总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教职工及广大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校教学、科研和教职工生活正常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建处(总公司)部门负责人与基建处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基建处消防安全责任书》。

  《基建处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基建处各科室/中心主任消防安全的任务、责任及要求。

  三、与公管房屋承租单位签订《承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按照山东体育学院法人的授权,基建处(总公司)负责济南文化西路2号、10号小区内及沿街学校公管房屋承租管理,承担各承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基建处(总公司)部门负责人与35家承租经营单位签订了《承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承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各承租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管理目标及要求等。

  系列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对加强消防安全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杜绝消防安全火灾事故发生,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维护安全稳定形势等具有重要意义。

                                                      基建处(总公司)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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